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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黄律师: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有哪些

  常在河边走,哪能不湿鞋。开车出门,难免会碰见一些小擦挂,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为了方便省事,会选择协商处理。但是有些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是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的。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有哪些

  一、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

  (一)机动车无号牌、无检验合格标志、无保险标志的;

  (二)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;

  (三)驾驶人饮酒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;

  (四)发生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,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;

  (五)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;

  (六)碰撞建筑物、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、

  除此之外,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,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;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,如果双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,仍然应该报警。

  二、交警怎么处理交通事故

 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,按照以下步骤处理:

  (一)迅速报警,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,当场做出事故认定,撤出事故现场,恢复交通;

  (二)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;

  (三)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,并提供驾驶证、行驶证、定损单的原件及复印件,写出事故经过;

  (四)由责任方赔偿损失,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;

  (五)无责方离去,交警部门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;

  (六)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,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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